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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發布《致全市涉高考校外培訓機構的告知書》
2023年高考在即,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涉高考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切實維護考試公平公正,6月2日,重慶市教委發布《致全市涉高考校外培訓機構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要求全市涉高考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嚴格約束自己行為。
《告知書》提出,不得對涉及高考的培訓項目進行虛假宣傳,誇大培訓效果,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不得進校園或在考點、學校等周邊組織招生宣傳、發放宣傳資料。
不得通過買賣所謂的“試題”“答案”“內部招生指標”等欺騙性行為,實施涉考涉招詐騙。
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協助、參與、組織考試舞弊。
不得編造、傳播涉高考的押題、原題、重題、錯題等各類虛假信息,製造教育焦慮,破壞高考招生秩序。
不得組織或參與進入考場收集試題,不得違規傳播高考試卷真題原卷。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本機構“上榜率”“錄取率”等。
不得超經營範圍或違反規範要求,以“包錄取”“內部招錄”等虛假內容誘導、欺詐考生及家長,違規開展高考誌願填報等谘詢服務並違規收費。
不得仿冒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和招生單位官方網站、公眾號等,違規開展考試招生等行為。
《告知書》明確,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