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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動!2020-2025年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工作開展

    發布時間:2021-01-18 瀏覽次數:1239次 作者:考神教育

    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通知,決定開展2020-2025年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評估範圍有哪些?評估工作具體將怎樣安排?


    01  評估範圍有哪些?


    1.2013年以前(含2013年)獲得授權的學位授權點。

    2.2013-2015年獲得授權且專項合格評估結果達到合格的學位授權點。


    02 評估工作怎樣安排?


    評估工作分為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和教育行政部門抽評兩個階段,其中2020-2024年為自我評估階段,學位授予單位應在2021年3月(yue)底(di)前(qian)確(que)認(ren)參(can)評(ping)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報(bao)省(sheng)級(ji)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備(bei)案(an),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未(wei)確(que)認(ren)參(can)評(ping)或(huo)未(wei)開(kai)展(zhan)自(zi)我(wo)評(ping)估(gu)的(de)情(qing)形(xing)將(jiang)作(zuo)為(wei)確(que)定(ding)周(zhou)期(qi)性(xing)合(he)格(ge)評(ping)估(gu)結(jie)果(guo)的(de)重(zhong)要(yao)依(yi)據(ju)。2025年為抽評階段。


    (一)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


    1.自我評估為診斷式評估,是對本單位學位授權點建設水平與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麵檢查。學位授予單位應當按照《辦法》的de要yao求qiu和he程cheng序xu自zi主zhu全quan麵mian檢jian查zha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辦ban學xue條tiao件jian和he培pei養yang製zhi度du建jian設she情qing況kuang,認ren真zhen查zha找zhao影ying響xiang質zhi量liang的de突tu出chu問wen題ti,在zai自zi我wo評ping估gu期qi間jian持chi續xu做zuo好hao改gai進jin工gong作zuo,凝ning練lian特te色se。


    2.學位授予單位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基本條件、《學位授權點抽評要素》(附件1)、《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指南》(附件2),結合本單位和學位授權點實際,研究製定本單位評估工作方案。內容包括自我評估的組織機構、組織形式、評估方式、評估內容、時間安排和工作流程等。評估工作方案應於2021年5月15日前,通過“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信息平台”報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省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3.學位授予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診斷式評估要求,結合學術學位授權點和專業學位授權點、博(bo)士(shi)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和(he)碩(shuo)士(shi)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不(bu)同(tong)特(te)點(dian),合(he)理(li)確(que)定(ding)評(ping)估(gu)方(fang)式(shi)。鼓(gu)勵(li)有(you)條(tiao)件(jian)的(de)學(xue)位(wei)授(shou)予(yu)單(dan)位(wei)將(jiang)自(zi)我(wo)評(ping)估(gu)與(yu)自(zi)主(zhu)開(kai)展(zhan)或(huo)參(can)加(jia)的(de)相(xiang)關(guan)學(xue)科(ke)領(ling)域(yu)具(ju)有(you)公(gong)信(xin)力(li)的(de)國(guo)際(ji)評(ping)估(gu)、教育質量認證等相結合。


    4.自我評估的內容和標準由學位授予單位根據《辦法》自主確定。評估內容包括師資隊伍、學科方向、人才培養數量質量和特色、課程教材質量、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學術交流、tiaojianjianshehezhidubaozhangdeng,zhongdiantuchurencaipeiyang。gulixuexiaojianlitesedeziwohegepingguzhibiaotixi,pinggubiaozhunyaotixianbendanweidebanxueshuipingheyanjiushengjiaoyufazhanmubiao。rencaipeiyangzhiliangbiaozhunbudediyuguojiazhidingde《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


    5.學位授予單位根據各年度研究生教育發展總體情況和各學位授權點建設情況編製本單位《研究生教育發展質量年度報告》(附件3)和《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脫密後按年度在本單位門戶網站發布。《研究生教育發展質量年度報告》和《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撰寫主要突出研究生教育發展和學位授權點建設的總體情況,製度建設完善和執行情況。


    6.加強學位授權點基本狀態信息的日常管理,每輪周期性合格評估的第3年和第6年的3月底前,學位授予單位應當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省(sheng)級(ji)學(xue)位(wei)委(wei)員(yuan)會(hui)報(bao)送(song)參(can)評(ping)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截(jie)至(zhi)上(shang)一(yi)年(nian)底(di)的(de)基(ji)本(ben)狀(zhuang)態(tai)信(xin)息(xi)。國(guo)務(wu)院(yuan)學(xue)位(wei)委(wei)員(yuan)會(hui)辦(ban)公(gong)室(shi)委(wei)托(tuo)國(guo)務(wu)院(yuan)學(xue)位(wei)委(wei)員(yuan)會(hui)學(xue)科(ke)評(ping)議(yi)組(zu)和(he)全(quan)國(guo)專(zhuan)業(ye)學(xue)位(wei)研(yan)究(jiu)生(sheng)教(jiao)育(yu)指(zhi)導(dao)委(wei)員(yuan)會(hui)製(zhi)定(ding)《學位授權點基本狀態信息表》,並於2021年6月底前上傳至指定平台,各學位授予單位可到指定平台下載。


    7.其他自我評估材料和專家評議意見由各學位授予單位歸檔保存,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調取。


    8.學位授予單位在自我評估階段可根據自我評估結果,結合人才需求、學(xue)科(ke)條(tiao)件(jian)和(he)本(ben)單(dan)位(wei)發(fa)展(zhan)目(mu)標(biao),按(an)照(zhao)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動(dong)態(tai)調(tiao)整(zheng)的(de)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在(zai)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組(zu)織(zhi)抽(chou)評(ping)前(qian)對(dui)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進(jin)行(xing)調(tiao)整(zheng)或(huo)撤(che)銷(xiao)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


    (二)教育行政部門抽評


    1.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授權的學位授權點抽評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未獲得博士學位授權的碩士學位授權點抽評由各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軍隊係統的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抽評由軍隊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


    2.結合本省實際,加強專家隊伍建設,開展好專家培訓,並依托專家組,嚴格按照《辦法》組織評議和異議處理工作。


    3.抽評應根據《學位授權點抽評要素》,主要從學位授權點基本條件和人才培養兩方麵進行評價,以人才培養為重點。評價材料為各學位授予單位的《研究生教育發展質量年度報告》,參評學位授權點《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基本狀態信息表》《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連續5年的研究生培養方案、自評專家意見和改進方案,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從學位授予單位直接調取自我評估材料。


    03 材料報送有哪些要求?

    1.省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彙總本省各學位授予單位學位授權點的確認情況,並將彙總名單於2021年4月20日前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2.學位授予單位分別於2022年3月、2025年3月底前在指定信息平台填報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的基本狀態信息。


    3.學位授予單位在自我評估完成後,編寫《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附件4),填寫《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結果彙總表》(附件5)。2025年3月底前向指定信息平台上傳自我評估結果、《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專家評議意見和改進建議,以及參評學位授權點連續5年的研究生培養方案(周期內版本相同的年份隻需提交一份)。


    4.各省級學位委員會和軍隊學位委員會的抽評結果和異議處理情況,於2025年11月30日前上傳到“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信息平台”,並以書麵形式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04 結果將如何處理?

    國(guo)務(wu)院(yuan)學(xue)位(wei)委(wei)員(yuan)會(hui)辦(ban)公(gong)室(shi)彙(hui)總(zong)評(ping)估(gu)結(jie)果(guo)和(he)異(yi)議(yi)處(chu)理(li)情(qing)況(kuang),報(bao)國(guo)務(wu)院(yuan)學(xue)位(wei)委(wei)員(yuan)會(hui)審(shen)批(pi)。國(guo)務(wu)院(yuan)學(xue)位(wei)委(wei)員(yuan)會(hui)根(gen)據(ju)學(xue)位(wei)授(shou)權(quan)點(dian)合(he)格(ge)評(ping)估(gu)結(jie)果(guo),分(fen)別(bie)做(zuo)出(chu)繼(ji)續(xu)授(shou)權(quan)、限期整改或撤銷學位授權的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向社會公開。



    》來源:教育部政務新媒體“微言教育”(微信號:jybx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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